煤安监司办〔2012〕3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清静羁系部分和煤炭行业治理部分,,,,,,各省级煤矿清静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治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煤矿企业(集团),,,,,,煤炭科研和设计院所,,,,,,有关单位:
为顺应我国煤矿清静生产形势的生长,,,,,,准确反应煤矿生产的客观纪律,,,,,,充分验展《煤矿清静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在煤矿清静生产领域中的作用,,,,,,国家煤矿安监局妄想2013年最先对《规程》举行修订。。。为做好修订事情,,,,,,决议于2012年10月—12月对《规程》怎样修订征求你们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1、各有关单位在执行现《规程》历程中与生产现实不相顺应的地方。。。
2、现《规程》在名堂、条款等方面有哪些需要进一步修改的地方。。。
二、方法
1、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汇总提出怎样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2、国家煤矿安监局将适时组织,,,,,,接纳现场调研、专家座谈等方法到部分单位、企业开展调研活动(时间和加入职员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并起劲支持配合做好此项事情,,,,,,并于2012年12月尾前将汇总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国家煤矿清静监察局《规程》前期调研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煤炭工业清静科学手艺学会)。。。
联系人:张 磊,,,,,,电 话:010-64463230;;;;
通讯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清静里北街21号中国煤炭工业清静科学手艺学会;;;;
传 真:010-64463226;;;;
电子信箱:zhmlbxh@126.com
国家煤矿清静监察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